证券代码:839729证券简称:永顺生物公告编号:2024-060
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2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现代农业集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11月1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梅双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参与表决监事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体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实施《激励计划(草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
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提升公司经营业绩,促进稳定健康和长远可持续地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于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4—05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增强公司人员稳定性,吸引和留住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优秀人才,保证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公司董事会拟提名28人为公司核心员工。上述提名尚需向公司全体员工公示和征求意见,由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后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列入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
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告编号:2024-05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股权激励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形成良好均衡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员工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实施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告编号:2024-05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