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9729证券简称:永顺生物公告编号:2024-067
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4年11月27日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了相关公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
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6号——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及报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范围与程序
(一)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二)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三)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激励
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11月27日)买卖公司股票情
况进行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已出具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变更查询证明》,在核查期间无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三、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公司相关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自查期间,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变更查询证明》(二)《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