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9273证券简称:一致魔芋公告编号:2025-022
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为积极履行回报股东义务,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收益,在统筹考虑战略发展目标及流动资金需求,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前提下,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3月24日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268858996.39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71768124.96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为245025953.71元(其中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为250753221.39元,其他资本公积为-5727267.68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73754000股,根据扣除回购专户167982股后的73586018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转增4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4股,无需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0股,需要纳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36793009元,转增29434407股。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
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2025年3月22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权益分派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符合公司整
体发展战略需求,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符合《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第一百九十五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一百九十六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第一百九十七条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
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九十八条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盈利状况和经营发展实际需要等因素制订利润分配预案。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
(三)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
公司经营所得利润将首先用于满足公司经营需要,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原则上每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四)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公司在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不存在影响利润分配的重大投资计
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的情形下,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00%,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00%。重大投资计划和重大现金支出事项的标准详见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四、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或相关主体作出过关于利润分配的公开承诺,相关承诺未履行完毕。
因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公司将严格按照《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进行利润分配,本次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符合承诺内容。
五、其他
1、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
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送转股方案对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影响,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
3、本预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将在
决策程序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1、《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3、《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决议》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