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辽宁春光制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辽宁春
光制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光药装”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
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春光药装关联交易事项进行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根据春光药装战略规划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典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典冠科技”)拟以自有资金出资,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典冠科技拟与自然人张志成、锦州躬研科技有限公司合资设立新公司。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概述张志成,中国国籍,身份证号:21070319****,住址:辽宁省锦州市****,现为春光药装职工。
2、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典冠科技拟与自然人张志成、锦州躬研科技有限公司设立新公司辽宁正浩科技有
限公司(拟定),注册资本300万元,其中典冠科技出资225万元,持股比例为75%(具体信息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典冠科技与各方协商一致,按协议约定出资设立子公司,符合商业惯例。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典冠科技与春光药装员工等主体合资设立子公司,系业务开展正常所需,有助于公司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春光药装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春光药装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交易决策按照公司治理规则进行内部审议,对春光药装独立性不存在影响。
五、本次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情况
2024年11月22日,春光药装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4年11月25日,春光药装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春光药装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子公司设立按照协议约定出资,不存在损害春光药装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内部审议程序。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春光药装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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