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8701证券简称:豪声电子公告编号:2024-085
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28日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惠民街道钱塘江路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10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徐芳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查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完成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86)。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2号——季度报告》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2号——季度报告》的规定,未发现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