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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声电子: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北京证券交易所 03-26 00:00 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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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8701证券简称:豪声电子公告编号:2025-030

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股票解除限售数量总额为4707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48.04%,可交易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

二、本次股票解除限售的明细情况及原因

单位:股是否为控

董事、监本次解除

股股东、本次解本次解除尚未解除

股东姓名事、高级限售股数序号实际控制限售原限售登记限售的股或名称管理人员占公司总人或其一因股票数量票数量任职情况股本比例致行动人嘉善瑞亨

1 投资有限 是 否 C、E 24083800 24.58% 0

公司

董事长、

2 徐瑞根 是 A、C 4280640 4.37% 12841920

总经理

3 陈美林 是 董事 A、C 2920160 2.98% 8760480

嘉兴美合投资合伙

4 是 否 C、G 2147750 2.19% 2444250

企业(有限合伙)

5 张远 是 否 C、E 3700000 3.78% 06 徐雅 是 否 C、E 3600000 3.67% 0

嘉兴美兴投资合伙

7 是 否 C、G 793250 0.81% 1326750

企业(有限合伙)

8 徐瑞根 是 否 E 2100000 2.14% 0

9 陈其林 是 否 E 2100000 2.14% 0

10 陈春强 是 董事 A、C 350000 0.36% 1050000

11 陈跃林 是 否 E 1000000 1.02% 0

合计—4707560048.04%26423400

注:解除限售原因:

A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解除限售

B 离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解除限售

C 自愿限售解除限售

D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E 公开发行前特定主体股票解除限售上市

F 参与战略配售取得股票解除限售上市

G 其他(员工持股平台)自愿限售解除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嘉善瑞亨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徐瑞根、陈美林)、张远、徐雅、

嘉兴美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美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徐瑞根、陈美林、陈春强、张涛、顾建萍、言津、高引芳)作出如下承诺:

本企业/本人承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本人承诺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若本企业/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其他股东和社

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减持股票获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触发上述延长锁定期的承诺,延长后锁定期截止日为2025年1月18日。三、本次股票解除限售后的股本情况

股份性质数量(股)百分比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7157660073.04%

1、高管股份2265240023.11%

2、个人或基金00.00%

有限售条件的3、其他法人37710003.85%

股份4、限制性股票00.00%

5、其他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2642340026.96%

总股本98000000100.00%

注:如公司近期办理过新增股份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以新增股份登记后的总股本为准。

四、其它情况

(一)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尚未履约的承诺

(二)不存在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三)不存在上市公司对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四)在本次解除限售的股票中,存在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股东约定、承诺的限售股份

本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远、徐雅、嘉兴美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美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持有公司股份的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自愿延长股票锁定期的承诺:

本企业/本人承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本人承诺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若本企业/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减持股票获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五)其他说明事项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如属于《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和持股管理》等规定

的减持预披露主体,若后续减持股份,将在减持前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一)《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名册》;

(二)《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数据表》;

(三)《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申请书》;

(四)《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申请表》;

(五)《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解除限售变更登记申报明细清单》;

(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关于发布解除限售公告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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