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8402证券简称:硅烷科技公告编号:2024-119
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任石增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自
2024年10月11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
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公司原董事会秘书因工作调整辞职。为做好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公司提名委员会的提名,聘任石增辉先生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完成换届之日止。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石增辉,男,198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
历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资本运营部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新能源新材料事业部规划发展主管,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处副处长,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任命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
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任命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三、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意见
本次董事会秘书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经资格审查,上述人员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任职资格要求,能够胜任所聘岗位工作,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综上,我们认为:我们同意聘任石增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四、备查文件
(一)《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记录》。
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