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8275证券简称:驱动力公告编号:2024-124
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2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白沙水路123号长兴创兴港7栋3楼会
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平祥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6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125319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61%。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77493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4%。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1243190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
反对股数10000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议案同意反对弃权序号名称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变618818798.41%1000021.59%00%
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曾思、莫婉榕(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
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一)《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二)《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