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8275证券简称:驱动力公告编号:2024-135
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1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白沙水路123号长兴创兴港7栋3楼会
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平祥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6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115631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00%(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160277600股,根据扣除回购专户900000股后的159377600股为基数)。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76493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7%。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拟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13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1156314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莫婉榕、常梦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
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一)《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二)《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