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8262证券简称:太湖雪公告编号:2024-102
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太湖雪”)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拟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23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70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800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1933962.2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2月23日全部到位,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XYZH/2022SUAA1B0014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公司建立健全《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15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序募集资金计划投累计投入募集投资原计划项目达到预项目名称
号资总额(调整后)资金金额进度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营销渠道建设及
166911262.2665188366.9197.43%2025年12月23日
品牌升级项目研发及检测中心
230022700.0019792187.9765.92%2024年12月23日
建设项目
3信息化升级项目5000000.002861278.5357.23%2024年12月23日
合计101933962.2687841833.41--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相关工作,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
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披露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将“研发及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进行了变更,系由于苏州市
姑苏区为蚕桑丝绸人员聚集区,更具人才招聘引进优势,将原项目实施地从苏州市吴江区变更为苏州市姑苏区,更加有利于研发及检测中心的创新能力建设,打造人力资源创新优势,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持续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项目实施地的变更使得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启动和建设时间延后。
公司“信息化升级项目”系通过自主开发和外部协作开发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放在企业运营效率提升、数字化营销体系建设和供应链管理体系强化三方面,目前已构建了相对成熟的基础信息化系统,随着新技术新标准的不断涌现以及公司发展实践过程中对部分业务流程的不断优化,对信息化升级项目中的部分业务功能产生需求改进,从而需要定期调整部分技术路线和建设优化方案。
受宏观经济环境、市场需求、项目建设实际情况、信息技术更新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导致上述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后,无法在原定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成果能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股东长远利益的要求,保障募集资金安全,公司充分考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现状,公司审慎决定将上述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至2025年12月23日,具体如下: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序号项目名称调整前调整后
1研发及检测中心建设项目2024年12月23日2025年12月23日
2信息化升级项目2024年12月23日2025年12月23日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从经营发展战略出发,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综合分析后做出的审慎决议,仅涉及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调整,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实施主体及投资金额,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股东长远利益。未来,公司将积极推动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促进项目高质量、顺利的实施,不断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五、决策程序和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
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2024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项目的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前述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5.《东吴证券关于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