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7748证券简称:路桥信息公告编号:2024-069
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1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软件园三期诚毅大街370号18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于征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87039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50%。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林惠芳因工作原因缺席;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在任高级管理人员5人,列席4人,副总经理郭伟因个人原因缺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0号——权益分派》
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及管理需要,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3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 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870396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议案内容议案二:审议《关于提名蔡志滨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董事林海松先生因工作原因已辞去董事职务,为确保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股东厦门路桥五缘投资有限公司推荐,拟提名蔡志滨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1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 披露的《董事任命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2.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是否当议案名称得票数序号有效表决权的比例选《关于提名蔡志滨先生为公司第
议案二58703966100%当选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0号——权益分派》
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3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 披露的:
(1)《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4-
062);
(2)《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4-
063);
(3)《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4-
06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870396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非累积投票议案)议案议案同意反对弃权序号名称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议案三对外担保管理制2720000100%00%00%
度><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累积投票议案)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案议案得票数议有效表决权的是否当选序号名称比例《关于提名蔡志滨先生为公司第
议案二2720000100%当选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刘秀丹、陈津君
(三)结论性意见
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姓名职位职位变动生效日期会议名称生效情况蔡志滨董事任职2024年82024年第二次审议通过月16日临时股东大会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二)《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