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7663证券简称:明阳科技公告编号:2024-079
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认定核心员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核心员工认定程序
(一)2024年10月11日,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提名茆朝、周志华等11人为公司核心员工,并将该议案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于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24日将拟认定核心员工
名单向全体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公示期11天。截止公示期满,公司全体员工均对提名的茆朝、周志华等11人为公司核心员工无异议。
(三)2024年10月25日,公司监事会对核心员工公示情况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四)2024年11月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同意认定茆朝、周志华等11人为公司核心员工。
二、公司核心员工名单
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姓名类别
1茆朝核心员工
2周志华核心员工
3陆孝兵核心员工4孙萍核心员工
5王燕静核心员工
6张磊核心员工
7王艳君核心员工
8张文才核心员工
9朱平华核心员工
10张邓家核心员工
11唐东波核心员工
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