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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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致: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
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
浩天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旅本所姜红伟律师、康乃馨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
师”)出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依法进行见证并出具本《关于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本法律意
见书”).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
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文
件资料进行了核查,现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其他相关事项依法出
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
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
1
平台公开发布了《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
议公告》《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以下简称会议通知).
本次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召开方式、召开时间、召开
地点,以及有关出席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公司联系
地址及联系人等事项,同时列明了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对拟审议议案进行了
披露.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2025年2月12日下年14:00在北京市大
兴区生物医药基地景弘大街20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
关注中国结算宫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网络投票,网络投
票时间为2025年2月11日15:00-2025年2月12日15:00.tM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实际召开与会议通知载明的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和参加会议的方式一致,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
-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0
二、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序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会议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二)出席会议人员
1、根据出序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签名册及授权委托书,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共计9名,代表股份数58761696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2405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数据,通过中国证券
2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
5名,代表股份数225108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803%.
据此,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出序现场会议以及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共计14名,代表股份数812725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7208%.
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00%以上股份的股东
及其关联方以外的其他股东)共3名,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100121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9031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所律师.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序(列序)人员的资格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S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1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及表决的事项为本次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以下事项(共1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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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议《关于提名王冰冰安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终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
场选举2名股东代表、2名监事代表与本所律师一起进行计票和监票.现场会
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表决结果后,予
以公告.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经查验,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经出序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就本次股东大会的
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
3
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股东
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5年2月11日15:00--2025
年2月12日15:00.网络投票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向公
司提供了本次网终投票的投票权总数和统计数.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共一项,依照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所规定的表决程序,公司合并统计的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如下:
1、表决通过《关于提名王冰冰安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8122257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85%;反对股数5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5%;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的情况为:同意股数1050121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4550%,反对股数5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4.5450;弃权股数0股,占出序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M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M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
0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出席(列席)人员的资格2
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不得被用于任何其他目
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页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专为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之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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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公章)主
刘鸿
承办律师:
姜红伟
康乃藤
康乃馨
M
签署日期:2025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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