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7174证券简称:宏裕包材公告编号:2024-082
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朱少华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职期限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自2024年12月5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选举朱少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朱少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9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
曾任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生产中心总经理,安琪酵母(伊犁)有限公司、可克达拉安琪酵母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执行董事、总经理,安琪酵母(喀什)生物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执行董事,现任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总经理,拟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二、任免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任命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
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任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治理结构要求,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提名委员会的意见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选举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经资格审查,被选举人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同意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表决。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