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7174证券简称:宏裕包材公告编号:2024-080
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邹华蓉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7949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08%。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3人,董事长单涛、独立董事闻碧静、万晓霞、龚小凤因其他工作安排未出席现场会议;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拟补选朱少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自2024年12月5日起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79498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议案同意反对弃权序号名称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一)《关于00%00%00%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詹曼、李亮亮
(三)结论性意见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召集、召开、出
席人员与会议主持人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姓名职位职位变动生效日期会议名称生效情况朱少华董事任职2024年122024年第三次临审议通过月5日时股东大会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