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6675证券简称:亿能电力公告编号:2024-086
无锡亿能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计划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和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年9月26日,无锡亿能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普通股15000000股,发
行方式为定价发行,发行价格为5.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5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6212815.58元,到账时间为2022年9月29日。公司因行使超额配售取得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1246962.50元,到账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计划投累计投入募集投入进度(%)募集资金
序号实施主体资总额(调整资金金额(3)=(2)/用途后)(1)(2)(1)变压器和无锡亿能电
1电抗器改力设备股份36621100.0000.00%
扩建项目有限公司无锡亿能电研发中心
2力设备股份5171800.003008294.2258.17%
项目有限公司补充流动无锡亿能电
335666878.0835666878.08100.00%
资金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77459778.0838675172.3049.93%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如有):
账户名称银行名称账号金额(元)无锡亿能电力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
设备股份有限207501880001443453479159.19梅村支行公司无锡亿能电力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
设备股份有限04012100000023442247814.37分行公司
合计--5726973.56
截止2024年11月30日,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余额35000000.00元。
二、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
(一)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计划进度的具体情况
结合部分募投项目目前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等方面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将公司“变压器和电抗器改扩建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部分设备的实施地点由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锡达路219号变更
为无锡市新吴区的XDG(XQ)-2023-39号地块(以下简称“张公路地块”),建设期延长至2026年12月。
(二)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计划进度的原因
以上募投项目原计划于2024年在公司现有厂房内(无锡市新吴区锡达路219号)建设,因公司发展需要,公司通过招拍挂的方式取得了位于无锡市新吴区的张公路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见《关于竞拍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53),公司决定将未实施的“变压器和电抗器改扩建项目”及“研发中心项目”的
部分设备,在张公路地块继续实施。变压器和电抗器改扩建项目将由在公司现有厂房内改扩建改为在张公路地块继续实施,预计项目于2026年12月前完成建设。三、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计划进度的审议程序
(一)审议程序
2024年12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计划进度的议案》,并已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公司已取得张公路地块不动产使用权证,公司投资的“电力设备生产新建项目”已备案,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四、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具体情况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计划进度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二)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后,不存在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购买资产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意见
(一)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亿能电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计划进度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亿能电力《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更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东北证券对亿能电力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计划进度事项无异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变压器和电抗器改扩建项目》及《研发中心项目》
实施地点及计划进度,是公司根据经营发展规划做出的慎重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计划进度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三)《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亿能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计划进度的核查意见》无锡亿能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