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6871证券简称:派特尔公告编号:2024-082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宇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
陈宇出具的《权益变动提示告知函》。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1、2022年7月22日,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7706640股,实际控制人周洪霞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888000股、一致行动人珠海横琴新区明山
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5184000股,以上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677864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股)的63.4393%。
2、因一致行动人公司珠海横琴新区明山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正
在减持股份,截止到2024年11月6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7706640股,实际控制人周洪霞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888000股、一致行动人珠海横琴新区明山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4839000股,以上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643364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股)的62.9714%。3、2024年11月7日,因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新增股份3522000股,陈宇先生获授限制性股票420000股,公司总股本由73737616股增加到77259616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后,陈宇、周洪霞、珠海横琴新区明山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6853640股,合计持股比例由62.9714%降低至60.6444%。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
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要约收购报告书等文件。
(一)陈宇出具的《权益变动提示告知函》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