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盖世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的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盖世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盖世食品”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孝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盖世食品为子公
司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以下核查意见: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盖世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盖世食品(江
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盖世”)近期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
(以下简称“南京银行”)申请银行授信,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6,000.00万元
(含6,000.00万元),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为江苏盖世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
本次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
比例为%.18.76
二、本次对外担保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4年2月2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
保事项的议案》.本次申请贷款及对应担保均在上述议案审议通过的额度以内.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银河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
审批程序,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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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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