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6807证券简称:奔朗新材公告编号:2024-049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董事长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
6月25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尹育航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职期限三年,自2024年6月25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61237500股,占公司股本的33.67%,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监事会主席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
6月25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林妙玲女士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职期限三年,自2024年6月25日起生效。
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61688股,占公司股本的0.03%,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高级管理人员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
6月25日审议并通过:
聘任陶洪亮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2024年6月25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5512750股,占公司股本的3.03%,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曲修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三年,自2024年6月25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聘任刘芳芳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三年,自2024年6月25日起生效。
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04000股,占公司股本的0.0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徐志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2024年6月25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375000股,占公司股本的0.21%,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梁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2024年6月25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马邵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2024年6月25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322000股,占公司股本的0.18%,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四)首次任命董监高人员履历
陶洪亮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67年出生,工学博士,高级工程师。1992年至1999年历任广东佛陶集团陶瓷研究所技术科副科长、科长;1999年至2000年,任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职员;2000年加入公司,2003年9月至2015年6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梁剑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85年出生,本科学历。2010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销售经理、陶瓷加工事业部华南销区经理、陶瓷加工事业部国内营销中心总经理;2022年1月至今,任公司陶瓷石材加工事业部副总经理。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
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本次换届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未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则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导致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
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情形;新任财务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本次换届为任期届满正常换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治理要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经营管理、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向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
谢!
三、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认真审查了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质、专业经验、个人履历等资料,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
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等情况,亦未发现其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查了刘芳芳女士的任职资质、专业经验、个
人履历等资料,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
入处罚等情况,亦未发现其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四、备查文件
(一)《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四)《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