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6717证券简称:瑞星股份公告编号:2024-122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申请授信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强支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实际控制人谷红军及其配偶屈金娟将就上述授信额度整体提供保证担保。最终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将以该行实际审批为准。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具体实施。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2024年12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是公司日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有助于增强公司资产流动性和经营实力,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二)《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