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6717证券简称:瑞星股份公告编号:2024-105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年6月19日,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普通股28680000股,发行方式为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和网上向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价格为5.0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454076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20434920.68元,到账时间为2023年6月21日。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计划累计投入募集投入进度(%)募集资金实施主
序号投资总额(调整资金金额(3)=(2)/用途体后)(1)(2)(1)募投项目河北瑞目燃气调星燃气
1压设备生设备股70434920.6841827170.6259.38%
产扩建项份有限目公司募投项目河北瑞
250000000.001365870.002.73%
研发中心星燃气项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120434920.6843193040.6235.86%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3000万元。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不超过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如有):
账户名称银行名称账号金额(元)河北瑞星燃气设中国银行股份有
1033143559488844327.07
备股份有限公司限公司枣强支行河北瑞星燃气设中国银行股份有
1008544416261317090.84
备股份有限公司限公司枣强支行瑞星久宇燃气设中国工商银行股
备(成都)有限公份有限公司大邑4402042829100118821254814.42司晋原支行瑞星久宇燃气设中国工商银行股
备(成都)有限公份有限公司大邑44020428291001189457645859.35司晋原支行
合计--18062091.68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根据《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运用的
相关安排,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燃气调压设备生产扩建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产品具体情况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董事会决议有效期限,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之日止。
(二)投资决策及实施方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
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筛选和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产品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相关产品,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管控措施
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
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向董事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通过进行适度的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核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运行,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能够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本金安全的产品可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三)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六、备查文件
(一)《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四)《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