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6717证券简称:瑞星股份公告编号:2024-113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27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10月24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
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谷红军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
董事王川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董事南丽敏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董事迟国敬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董事苏毅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会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