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6675证券简称:秉扬科技公告编号:2024-075
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命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聘任何彬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发展和经营管理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李汝成先生提名,董事会审议决定聘任何彬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任命何彬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自2024年8月27日起生效。上述任命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根据公司发展和经营管理需要,聘任何彬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何彬,男,1990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12年7月至2014年8月,任建发(广州)有限公司业务员;2015年1月至2016年6月,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市分行东区支行个人柜员;2016年7月至2020年8月,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市分行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综合管理员;2020年8月至2023年8月,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市五十一支行支行长;2023年8月至2024年5月,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市小宝鼎支行支行长;2024年6月至今,任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部主管。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任免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本次任免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未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则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导致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本次任免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
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聘任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治理结构要求,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查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命的议案》及相关资料,认为: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开展任命工作,程序合法有效。何彬先生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何彬先生具备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专业能力。
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一致同意提名何彬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人选,并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表决。
四、备查文件《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记录》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