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6433证券简称:大唐药业公告编号:2024-058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修订后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试行)》和其他有关规定,充分发挥程。党的政治核心作用,正确理解和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内涵。积极践行中华民族共同体理念,坚守中华民族大家庭共同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以和平、发展、合作、共享的理念引领工作实践制订本章程。
第一百三十条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第一百三十条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成,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人数由八名变为七名,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涉及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三、备查文件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