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6433证券简称:大唐药业公告编号:2024-080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经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4年10月30日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吴波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议案表
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提名吴波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2024年
10月30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公司近期收到李国荣先生的辞职报告,其因身体原因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为确保公司财务工作持续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总经理提名以及《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聘任吴波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吴波,男,1978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0年7月至今先后担任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财务主管、财务经理、高级业务经理。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任命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
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情形;新任财务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任命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治理结构要求,其任职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的意见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吴波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本次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
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聘任人吴波先生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吴波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
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聘任人吴波先生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