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6422证券简称:润普食品公告编号:2024-075
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29日
2.会议召开地点::灌南县经济开发区西区珠海路2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潘如龙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6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5788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05%。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议案内容(一)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拟提名潘如龙先生、熊新国先生、张爱平女士、王松柏先生、王桂杭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经核查,上述人员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及相关部门规章、
《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勤勉义务和职责。
本议案下共有五项子议案:
1.1《提名潘如龙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2《提名熊新国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3《提名张爱平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4《提名王松柏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5《提名王桂杭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拟提名聂诗军先生、肖侠女士、赵耀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经核查,上述人员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及相关部门规章、
《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勤勉义务和职责。
本议案下共有三项子议案:
2.1《提名聂诗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2《提名肖侠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3《提名赵耀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现提名吕玉平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止。
经核查,上述人员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及相关部门规章、《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全体成员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勤勉义务和职责。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得票数占出席会议议案名称得票数是否当选序号有效表决权的比例1.1《提名潘如龙先生为55788500100.00%当选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1.2《提名熊新国先生为55788500100.00%当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1.3《提名张爱平女士为55788500100.00%当选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1.4《提名王松柏先生为55788500100.00%当选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1.5《提名王桂杭先生为55788500100.00%当选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得票数占出席会议议案名称得票数是否当选序号有效表决权的比例2.1《提名聂诗军先生55788500100.00%当选
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2.2《提名肖侠女士为55788500100.00%当选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2.3《提名赵耀华先生55788500100.00%当选
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4.关于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表决结果议案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议案名称得票数是否当选序号有效表决权的比例(三)《关于监事会换届55788500100.00%当选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二)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议案得票数占出席会议得票数是否当选序号名称有效表决权的比例1.1《提名潘如龙先00%当选
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1.2《提名熊新国先00%当选
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1.3《提名张爱平女00%当选
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1.4《提名王松柏先00%当选
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1.5《提名王桂杭先00%当选
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2.1《提名聂诗军先00%当选
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2.2《提名肖侠女士00%当选
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2.3《提名赵耀华先00%当选
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戴祥、胡承浩
(三)结论性意见
经办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姓名职位职位变动生效日期会议名称生效情况潘如龙董事任职2024年112024年第一次临审议通过月29日时股东大会熊新国董事任职2024年112024年第一次临审议通过月29日时股东大会张爱平董事任职2024年112024年第一次临审议通过月29日时股东大会王松柏董事任职2024年112024年第一次临审议通过月29日时股东大会王桂杭董事任职2024年112024年第一次临审议通过月29日时股东大会聂诗军独立董事任职2024年112024年第一次临审议通过月29日时股东大会肖侠独立董事任职2024年112024年第一次临审议通过月29日时股东大会赵耀华独立董事任职2024年112024年第一次临审议通过月29日时股东大会吕玉平监事任职2024年112024年第一次临审议通过月29日时股东大会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二)《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见证法律意见》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