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润普食品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
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普食品”、“发行人”或“公司”)向
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对润普食品履行持续督导义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对润普食品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2023年1月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2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同意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函》(北证函〔2023〕54号)》批准,公司股票于2023年3月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本次初始发行股数20000000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000.00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015.2566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14984.7434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2月2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2月22日出具了天健验[2023]7-37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股票数量29421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50元/股,新增募集资金人民250.078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2.7083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227.3702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4月4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4月7日出具了天健验〔2023〕7-57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制度,并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原因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8.6万吨/年食品添加剂
项目(二期)”和“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其中“8.6万吨/年食品添加剂项目
(二期)”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产品具体情况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应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等要求,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或结构性存款等,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二)投资决策及实施方式
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理财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三)投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筛选和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产品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相关产品,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效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
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资金使用情况由财务负责人向董事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
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可以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投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五、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此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陆炜王秀娟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