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
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鸿科技”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对朗鸿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和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8月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11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710.00万股新股,每股发行价格17.00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7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3807326.4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6892673.58元,截至2022年8月25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计师报字[2022]第ZF11011 号)。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120700000.00
减:发行费用13807326.42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06892673.58
减:2024年募投项目使用资金23690260.00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1780705.15减:现金管理金额72000000.00
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2983118.73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已按照股票发行业务相关规则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提交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规定,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已分别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塘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山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杭州钱江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基本情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元截至2024年12月开户单位资金专户账号
31日资金余额
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5719066592106687384459.02
有限公司司杭州中山支行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571906659210958121379.23
有限公司司杭州钱塘支行杭州朗鸿科技股份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12020214299006079895477280.48
有限公司限公司杭州钱江支行
合计12983118.73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相关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公司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的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本年度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本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委托理委托理委托理财委托理收益类预计年化委托方名称产品名称财起始财终止产品类型财金额型收益率日期日期招商银行股招商银行单位
份有限公司大额存单2022-9-2025-5-固定利
大额存单2000.003.38%杭州钱塘支2022年第530513率型行期招商银行股招商银行单位
份有限公司大额存单2022-2025-固定利
大额存单3200.003.30%
杭州中山支2022年第94510-1110-11率型行期招商银行股招商银行单位
份有限公司大额存单2022-2025-固定利
大额存单2000.003.30%
杭州中山支2022年第90510-2409-22率型行期
注:以上大额存单均可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进行转让,公司将按照董事会决议中现金管理的期限要求执行。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及延期公司“电子产品防盗设备产业化基地项目”原计划于杭州市高新区(滨江)智造供给小镇购置土地自建生产基地,因滨江区土地规划调整,涉及的建设用地未能按计划推进土地招拍挂等工作,导致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延缓。为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及推进项目建设进度,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杭州市富阳区。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3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并于2024年3月1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将项目预定可使用日期延长至
2026年12月31日。
2、募投项目总投资规模调整及延期
因项目实施地点发生变更,为满足长远战略发展的规划与布局,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及推进项目建设进度,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综合考虑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电子产品防盗设备产业化基地项目”的总投资额进行调整,原披露总投资额为17000.00万元,变更后总投资额调整为
21000.00万元,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不变。
为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募投项目具体建设情况并经谨慎研究论证,公司调整募投项目“电子产品防盗设备产业化基地项目”的实施进度,将该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7年12月31日。
公司于2024年8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总投资规模及延期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总投资规模及延期的议案》。
四、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公司本年度的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朗鸿科技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认为朗鸿科技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北京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
的相关规定,并如实反映了朗鸿科技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朗鸿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朗鸿科技《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朗鸿科技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重大违规情况。
(以下无正文)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10689.27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369.03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369.0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是否已变更项截至期末投入项目达到预定项目可行性是调整后投资总额本报告期投入截至期末累计是否达到预计
募集资金用途目,含部分变进度(%)可使用状态日否发生重大变
(1)金额投入金额(2)效益
更(3)=(2)/(1)期化项目实施地点电子产品防盗由杭州市高新
2027年12月
设备产业化基区(滨江)变10689.272369.032369.0322.16不适用否
31日
地项目更为杭州市富阳区
合计-10689.272369.032369.03----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项目,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情况不适用说明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不适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四)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情况说明况”。超募资金投向不适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借款情况不适用说明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说明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