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6395证券简称:朗鸿科技公告编号:2025-022
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8月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11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710.00万股新股,每股发行价格17.00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7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3807326.4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6892673.58元,截至2022年8月25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计师报字[2022]第ZF11011 号)。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120700000.00
减:发行费用13807326.42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06892673.58
减:2024年募投项目使用资金23690260.00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1780705.15减:现金管理金额72000000.00
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2983118.73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已按照股票发行业务相关规则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提交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规定,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已分别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塘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山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
江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基本情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元截至2024年12月开户单位资金专户账号
31日资金余额
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5719066592106687384459.02有限公司司杭州中山支行
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571906659210958121379.23有限公司司杭州钱塘支行
杭州朗鸿科技股份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12020214299006079895477280.48有限公司限公司杭州钱江支行
合计12983118.73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一)募投项目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相关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公司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的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本年度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报告期,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委托委托理预计年理财委托理财起委托理财终收益类委托方名称产品名称财金额化收益产品始日期止日期型(万元)率类型
招商银行股大额招商银行单2000.002022-9-52025-5-13固定利3.38%份有限公司存单位大额存单率型杭州钱塘支2022年第行530期
招商银行股大额招商银行单3200.002022-10-112025-10-11固定利3.30%份有限公司存单位大额存单率型杭州中山支2022年第行945期
招商银行股大额招商银行单2000.002022-10-242025-09-22固定利3.30%份有限公司存单位大额存单率型杭州中山支2022年第行905期
注:以上大额存单均可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进行转让,公司将按照董事会决议中现金管理的期限要求执行。
公司于2024年7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及延期
公司“电子产品防盗设备产业化基地项目”原计划于杭州市高新区(滨江)
智造供给小镇购置土地自建生产基地,因滨江区土地规划调整,涉及的建设用地未能按计划推进土地招拍挂等工作导致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延缓。
为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及推进项目建设进度,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杭州市富阳区。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3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并于2024年3月
1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将项目预定可使用日期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2、募投项目总投资规模调整及延期
因项目实施地点发生变更,为满足长远战略发展的规划与布局,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及推进项目建设进度,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综合考虑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电子产品防盗设备产业化基地项目”的总投资额进行调整,原披露总投资额为17000.00万元,变更后总投资额调整为21000.00万元,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不变。
为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募投项目具体建设情况并经谨慎研究论证,公司调整募投项目“电子产品防盗设备产业化基地项目”的实施进度,将该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7年12月31日。
公司于2024年8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总投资规模及延期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总投资规模及延期的议案》。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公司本年度的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朗鸿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朗鸿科技《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朗鸿科技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重大违规情况。
七、会计师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朗鸿科技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认为朗鸿科技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北京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并如实反映了朗鸿科技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八、备查文件
(一)《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5日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单位:万元募集资金净额(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得
10689.27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369.03的募集资金)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369.0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项目可行是否已变更截至期末累截至期末投入项目达到预募集资金用调整后投资总额本报告期投入金是否达到性是否发项目,含部计投入金额进度(%)定可使用状
途(1)额预计效益生重大变
分变更(2)(3)=(2)/(1)态日期化项目实施地点由杭州市电子产品防高新区(滨2027年12盗设备产业10689.272369.032369.0322.16%不适用否
江)变更为月31日化基地项目杭州市富阳
区合计-10689.272369.032369.03----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
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划进度,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情况”。
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资不适用金用途)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的情况。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额不适用度报告期末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流的金额0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审议额不适用度报告期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不适用的余额超募资金投向不适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借款不适用情况说明节余募集资金转出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