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6395证券简称:朗鸿科技公告编号:2025-015
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月2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96人
2024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498人
2024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43人
2024年收入总额(未经审计):50.01亿元
2024年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5.16亿元
2024年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7.65亿元
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93家(二)聘任会计师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业务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核查,认为其具备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年3月10日,公司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了审前沟通,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认真
听取、审阅与年报审计相关的材料,及时掌握公司年度审计进度、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和执行情况。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