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6263证券简称:中航泰达公告编号:2024-128
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综合授信基本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运营对资金的需要,公司2025年拟以信用、抵押、质押、保证等方式向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农业
银行、邮储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厦门国际银行、兴业银行、
民生银行、上海银行、江苏银行、广发银行、华夏银行、北京农商银
行、宁波银行、浦发银行、东亚银行、北京银行、南京银行、平安银
行、光大银行、恒丰银行、北京中关村银行、杭州银行、浙商银行、
渤海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50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在不超过上述授信总额度的前提下,无需再逐项提请董事会审批。
公司实际控制人将视具体业务情况向上述金融机构提供如下担保,包括但不限于:
(一)实际控制人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1(二)由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向上述金融机构
申请授信业务在额度范围内提供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向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实际在金融机构的借款金额,具体金融机构、公司实际融资方式、担保方式、融资利率、融资期限、融资额度等由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综合授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信用
证、项目贷款等。授信期限内,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公司申请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是公司实现业务发展及经营的正常所需,通过银行授信的融资方式为自身发展补充资金,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对公司日常性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四、备查文件(一)《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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