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6263证券简称:中航泰达公告编号:2024-112
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22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11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刘晓敏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第一个行权等待期已届满,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行权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及
《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4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4年6月6日公司披露《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99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428980元人民币现金。
2023年度权益分派已于6月14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将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50元/份调整为3.357元/份(保留三位小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未满足规定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依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4)第
207407号《审计报告》及其出具的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4)第207394号《关于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公司层面2023年度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100%行权比例,公司拟对第一个行权期中剩余不得行权的10.91%部分股票期权注销,需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5.7104万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 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