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6247证券简称:华密新材公告编号:2024-128
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29日
2.会议召开地点: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藏稳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9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869697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7644%。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4年1-10月的经营情况及2025年度经营需要,预计公司
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0791万元。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
《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8728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邢台慧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李藏稳、李藏须、郝胜涛应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2025年拟向相关银行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开具保函、开具信用证等业务。授信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方式等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等)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凭证等文件)。
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授权期限自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授权期限及额度范围内,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5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696971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议案同意反对弃权序号名称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一)《关于预计3036800100%00%00%
2025年日
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朱楠、马钰锋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一)《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二)《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