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6239证券简称:长虹能源公告编号:2024-074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事项公开挂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虹能源”)已于2024年9月3日披露《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事项预挂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预挂牌已于2024年10月8日结束。
2、2024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聚和源增资扩股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增资扩股事项已获得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3、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长虹聚和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和源”)将
于2024年11月19日开始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正式以公开挂牌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本次增资扩股最终交易结果将依据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征集战略投资者的实际情况确定。
4、本次增资扩股方式为公开挂牌,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最终成交方及成
交价格尚具不确定性。若挂牌引入投资方导致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聚和源业务发展及后期经营对资金的需要,为促进聚和源业务发展、提升综合竞争力,聚和源拟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为聚合物锂电池业务的发展赋予新的动能和活力。
为维持公司持股比例不变,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同步增资,增持价格与本次引入的外部投资方认股价格保持一致。
二、挂牌标的基本情况(一)基本信息
深圳长虹聚和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4月2日,注册资本6088.9474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郭龙,注册地址为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西社区第二工业区天龙巷3栋。
经营范围:能源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服务、咨询;储能电源技术开发;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锂电池、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
股权结构:聚和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聚和源61.7%的股权,王思凡持有聚和源20%的股权,深圳市腾赢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有聚和源
18.3%的股权。
(二)主要财务信息
根据聚和源2023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8580.43万元,负债总额12780.04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5800.39万元;
聚和源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8224.65万元,净利润634.80万元。
截至2024年9月30日,资产总额26753.20万元,负债总额20226.34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6526.86万元;聚和源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2060.05万元,净利润733.93万元。(未经审计)
(三)资产评估情况聚和源聘请了具有相关资质的评估机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四川有限公司对
聚和源拟增资扩股涉及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进行了资产评估,并于2024年
9月29日出具了“中联川评报字[2024]第178号”评估报告,基于评估结果,以
2023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聚和源公司所有者权益评估价值为16400万元人民币。
三、本次增资扩股的主要内容
(一)增资方式本次增资扩股系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战
略投资者,本次对外募集资金总额为2400万元;公司为确保本次增资后持有聚和源股权维持61.7%,拟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增资3866.3185万元,增持价格与本次引入的外部投资方认股价格保持一致,确保同股同价。除长虹能源外的其他原股东本次放弃增持。
(二)增资定价依据
本次增资扩股以聚和源所有者权益评估价值人民币16400万元为基础,由战略投资者以不低于2.695元/注册资本的价格进行认购,最终价格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交易结果确定。本次增资扩股的定价依据公正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聚和源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出资形式均以现金方式出资。
(四)本次增资扩股实施前后聚和源股权结构
本次聚和源拟新增注册资本不超过2325.1646万元聚和源增资前后,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权结构增资前增资后预计出资额(万比例出资额股东名称股东名称比例元)(%)(万元)
(%)四川长虹新能四川长虹新能
源科技股份有3756.880561.7源科技股份有≤5191.507061.700限公司限公司
王思凡1217.789520王思凡1217.7895≥14.473深圳市腾赢管深圳市腾赢管
理咨询中心1114.277418.3理咨询中心1114.2774≥13.243
(有限合伙)(有限合伙)
———战略投资者≤890.5380≤10.584
合计6088.9474100—8414.1120100
注:最终股权结构以实际成交结果为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
1.聚和源通过本次增资扩股可满足业务发展及后期经营对资金的需要,有利
于聚和源抓住行业发展契机,拓展业务及市场,提升自身竞争力,进一步做大做强。
2.聚和源本次增资扩股不影响公司对聚和源的实际控制权,长虹能源维持持股比例不变,聚和源董事会、监事、经理层均不改变。
五、风险提示
本次增资扩股尚需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确定战略投资者,最终增资扩股方案能否成功实施及交易结果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根据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