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6221证券简称:易实精密公告编号:2024-069
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董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1、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12月9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徐爱明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40672800股,占公司股本的42.0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朱叶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780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8.07%,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张文进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7717300股,占公司股本的7.98%,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张晓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325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3.3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陈倩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
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朱林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邓勇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贾亚军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注: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数据为直接持股与间接持股的合计数。)
2、首次任命董监高人员履历贾亚军,男,汉族,1974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6年7月至1998年12月,担任南通会计师事务所助理;1999年1月至2001年2月,担任南通众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1年3月至2002年7月,担任上海万隆众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南通分所部门经理;2002年8月至2021年2月,担任南通万隆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副总经理;2008年8月至今,担任江苏万隆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8月至今,担任南通万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二)非职工代表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1、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12月9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何晶晶女士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
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缪鹏鹏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
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注:缪鹏鹏直接持有公司股份0股,通过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10000股。)
(三)职工代表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1、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于2024年12月9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强培女士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三年,自2024年12月26日起生效。
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首次任命董监高人员履历强培,女,汉族,1991年4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13年3月至2014年9月,担任南通榕泽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统计专员;2014年10月至2016年4月,担任安徽一览礼品有限公司财务,2016年5月至2018年5月,担任南通甲乙贸易有限公司行政专员;2018年6月至2022年2月,担任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事行政专员;2022年3月至今,担任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事行政主管。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
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本次换届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未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则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导致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
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换届为任期届满正常换届,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治理要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三、提名委员会的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审查,提名委员会认为,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被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行政处罚或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审查,提名委员会认为,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被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行政处罚或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因此,提名委员会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一)《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四)《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