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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实精密:北京大成(南通)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证券交易所 2024-12-30 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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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成(南通)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大成证字[2024]第103号

大成DENTONS

大成isDentonsPreferredLawFirminChina.

北京大成(南通)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南通市工农南路155号印象城写字楼20楼(226004)

20F,IncityOfficeTower,155SouthGongnongRoad,Nantong,Jiangsu

Tel:0513-85119000Fax:0513-85119001

大成DENTONS

大成isDentonsPreferredLawFirminChina.法律意见书-易实精密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北京大成(南通)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大成证字汇2024]第103号

致: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

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北京大成(南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

称“本所”)接受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

指派律师参加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本所声明: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贵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

所审议的议案、议案所涉及的数字及内容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

书随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

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

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

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选

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第五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

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

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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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isDentonsPreferredLawFirminChina.法律意见书易实精密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2024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及提案名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在北京证

券交易所及指定媒体上进行了公告.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4年12月26日14:00,本次股东大会于江苏南通市崇川区太平北路1018

号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15:00-2024年12月26日

15:00.登记在册的股东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的召集

及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以下简称“《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

(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议事规则》及本次股东大会的通

知,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为:

1.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

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庸

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

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所指派的见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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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isDentonsPreferredLawFirminChina.法律意见书--易实精密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10人,代表股份合计

68,119,8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44%.具体情况如下:

1.现场出席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及本所律师查验出席凭证,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和股东代表共8人,所代表股份共计68,039,74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0.36%.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股东登记在册.

2.网络出席情况

根据中国结算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

80,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8%.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腐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表共计2人,代表股份80,100股,占公司

总股份的0.08%.其中现场出席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

通过网络投票2人,代表股份80,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8%.

(三)会议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重事会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网络投票股东资格

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认证);出席会议股东代理

人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有权

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提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

根据《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提供网络投票)》(以下简称“《股东大会通知》”),提请本次股东

大会审议的提案为:

1.普通决议案:

(1)《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子议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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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书一一易实精密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1.1《提名徐爱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2《提名朱计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3《提名张文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4《提名张晓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5《提名陈债安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子

议案如下:

1.1《提名朱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2《提名邓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3《提名贾亚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3)《关于监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的议案》,子议案如下:

1.1《提名缘鹏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1.2《提名何晶晶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于《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并披露,本次股东大会实际

审议事项与《股东大会通知》内容相符.

(4)《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5)《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方

提供无偿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累积投票议案,议案序号为(1)、(2)、(3);

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1)、(2)、(4);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4);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采取与会股东记名方式及其他股东网络投票方式就上

述议察进行了投票表决.会议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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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isDentonsPreferredLawFirminChina.法律意见书-易实精密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程序对现场表决进行计票、监票,并根据中国结算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提供的网

络投票数据进行网络表决计票;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公布了现场表决结果;网络投

票结束后,中国结算向公司提供了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表决总数和表决结果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列入会议议程的提案共5项,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1《提名徐爱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名称投票情况同意(票)反对(票)弃权(票)未明示(票)

《提名徐爱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场投票情况68,039,74000/

网络投票情况000500

合计68,039,740005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121,54000500

表决结果:通过

1.2《提名朱叶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名称投票情况同意(票)反对(票)弃权(票)未明示(票)

《提名朱叶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场投票情况68,039,74000/

网络投票情况000500

合计68,039,740005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121,54000500

表决结果:通过

1.3《提名张文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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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isDentonsPreferredLawFirminChina.法律意见书-易实精密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名称 投票情况 同意(票) 反对(票) 弃权(票) 未明示(票)

《提名张文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场投票情况68,039,74000/

网络投票情况000500

合计68,039,740005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121,54000500

表决结果:通过

1.4《提名张晓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名称投票情况同意(票)反对(票)弃权(票)未明示(票)

《提名张晓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场投票情况68,039,74000/

网络投票情况000500

合计68,039,740005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121,54000500

表决结果:通过

1.5《提名陈债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名称投票情况同意(票)反对(票)弃权(票)未明示(票)

《提名陈倩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场投票情况68,039,74000/

网络投票情况400,00000500

合计68,439,740005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521,54000500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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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isDentonsPreferredLawFirminChina.法律意见书-易实精密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1《提名朱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名称投票情况同意(票)反对(票)弃权(票)未明示(票)

《提名朱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场投票情况68,039,74000/

网络投票情况000300

合计68,039,740003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121,54000300

表决结果:通过

2.2《提名邓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名称投票情况同意(票)反对(票)弃权(票)未明示(票)

《提名邓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场投票情况68,039,74000/

网络投票情况000300

合计68,039,740003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121,54000300

表决结果:通过

2.3《提名贾业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名称投票情况同意(票)反对(票)弃权(票)未明示(票)

《提名贾亚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场投票情况网络投票情况合计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现场投票情况68,039,74068,039,7400000//300

网络投票情况240,00000300

合计68,279,740003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361,54000300

表决结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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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DENTONS

大成isDentonsPreferredLawFirminChina.法律意见书一一易实精密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关于监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1《提名参鹏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议案名称投票情况同意(票)反对(票)弃权(票)未明示(票)

《提名穆鹏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现场投票情况68,039,74000/

网络投票情况000200

合计68,039,74000200

表决结果:通过

3.2《提名何晶晶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议案名称投票情况同意(票)反对(票)弃权(票)未明示(票)

《提名何晶晶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现场投票情况68,039,74000/

网络投票情况160,00000200

合计68,199,74000200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名称投票情况同意(股)反对(股)弃权(股)未明示(股)

2025《关于预计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场投票情况131,54000/

网络投票情况080,10000

合计131,54080,1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121,54080,10000

表决结果:通过

5.《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方提供

无偿担保的议案》议案名称投票情况同意(股)反对(股)弃权(股)未明示(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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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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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isDentonsPreferredLawFirminChina.法律意见书一一易实精密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预计公司及2025子公司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方提供无偿担保的议案》 现场投票情况网络投票情况 现场投票情况 68,039,740 68,039,740 0 0 0 0 /0 /

网络投票情况080,10000

合计68,039,74080,10000

表决结果: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

事项一致,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贞的资格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参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接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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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DENTONS

大成isDentonsPreferredLawFirminChina.法律意见书易实精密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大成(南通)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之签字盖章页)

北京大成(南通)律师事务所

-/

负责人:P8

王M

承办律师:2

-念

吴凌云

二O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六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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