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5857证券简称:百甲科技公告编号:2024-097
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期限过半尚未实施回购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并实施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决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述《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3.97元/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500000股,不超过75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28%-0.41%。根据本次拟回购数量及拟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资金总额区
间为198.50万元-297.75万元。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竞价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8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回购股份方案规定的回购实施期限已过半,公司尚未实施回购。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4号——股份回购》等相关规定,现将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及后续回购安排说明如下:
一、期限过半未实施回购的原因
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公司拟定回购价格不超过3.97元/股。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至今,股票价格整体处于上涨趋势,大多数时间超过回购价格上限,可供公司实施回购股份的时间较少,公司对回购进程做了整体性规划,暂未实施回购。二、后续回购安排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公司后续将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4号——股份回购》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结合公司资金安排情况、股价的整体表现,于回购期限内择机推进实施回购程序,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在回购实施期限过半仍未实施回购,不存在利用回购信息进行市场操纵或内幕交易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