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5670证券简称:数字人公告编号:2024-010
山东数字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1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山东数字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徐以发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39359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80%。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27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监事王艳女士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由于王艳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故其辞职申请在公司股东大会补选产生新任监事后方可生效,在公司股东大会补选产生新任监事之前,王艳女士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监事会提名李嘉舜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4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393593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浩天(济南)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丁雪、王英锦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
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姓名职位职位变动生效日期会议名称生效情况李嘉舜监事任职2024年4月2024年第二次临审议通过
16日时股东大会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山东数字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浩天(济南)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数字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山东数字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