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5640证券简称:富士达公告编号:2025-016
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会议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的批准或履行必要的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其他投票方式相结合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24日13: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5年4月23日15:00—2025年4月24日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
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
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股权登记日普通股835640富士达2025年4月18日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本公司聘请上海市锦天城(西安)律师事务所见证本次股东大会。
(七)会议地点西安市高新区上林苑四路与定昆池二路十字向西200米中航富士达产业基地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审议《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董事会对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审议《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审议《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编制的2024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并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2个月内予以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
披露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
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4)和《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5)。
审议《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共计使用204827529.09元,全部用于富士达产业基地项目(二期)建设。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8)。
审议《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编制的2025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
披露的《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审议《关于2025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为实现公司2025年的经营目标,公司制定了2025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四);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
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二)登记时间:2025年4月24日上午8时30分(三)登记地点:中航富士达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聂晗,电话029-68326787
(二)会议费用:参会股东住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