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5438证券简称:戈碧迦公告编号:2024-068
湖北戈碧迦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暨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提名周二华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提名周二华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因公司独立董事陈树彬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周二华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周二华,女,1972年5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99年7月至2002年10月,就职于华中理工大学,担任讲师;2002年11月至2013年10月,就职于华中科技大学,担任副教授、博士生导师;2013年11月至今,就职于华中科技大学,历任系副主任、院图书馆馆长、院案例中心主任、院教师发展中心主任,现担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任命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
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新任独立董事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有利于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意见经审阅,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表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先生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和要求,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本次聘任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提名周二华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四、备查文件
1、《湖北戈碧迦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2、《湖北戈碧迦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湖北戈碧迦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