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5438证券简称:戈碧迦公告编号:2025-007
湖北戈碧迦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租晶凯隆仓库及办公场所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子公司拟租赁关联方浦江晶凯隆工贸有限公司位于浦江经济开发区一点红大道180号面积997.92平方米的仓库及办公场所,并拟与关联方浦江晶凯隆工贸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主要内容:合同期限为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租赁浦江晶凯隆工贸有限公司位于浦江经济开发区的仓库及办公场所,面积约
997.92平方米,租赁期限12个月,含税租金289656元,租金按季度支付。
(二)决策与审议程序2025年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租晶凯隆仓库及办公场所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虞国强、吴林海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第五届监
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名称:浦江晶凯隆工贸有限公司
住所:浦江县一点红大道180号
注册地址:浦江县一点红大道180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0年12月27日
法定代表人:虞顺积
实际控制人:虞顺积
注册资本:180000元
实缴资本:180000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灯具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服装制造;服装服饰零售;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面料纺织加工;(酸铅蓄电池、水晶玻璃制品制造、挂锁及挂锁配件制造、废旧塑料、电镀、印染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浦江晶凯隆工贸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虞顺积控制的公司;
虞顺积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时为浦江晶凯隆工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虞顺积与虞国强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系父子关系;虞顺积、虞国强、吴林海为一致行动人。
财务状况:
浦江晶凯隆工贸有限公司2024年度未经审计实现营业收入5100599.33元,净利润-498795.80元,2024年末总资产18804044.89元,净资产931441.45元。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浦江经济开发区一点红大道180号面积997.92平方米的
仓库及办公场所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3、交易标的所在地:浦江经济开发区一点红大道180号交易标的为股权以外的非现金资产的披露
交易标的为位于浦江经济开发区一点红大道180号面积997.92平方米的仓库及办公场所。
(二)关联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位于浦江经济开发区一点红大道180号的仓库及办公场所产权所有人为
浦江晶凯隆工贸有限公司,该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公司以往年租赁该房产的价格,同时参考市场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类产品的价格作为定价依据。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公司以往年租赁该房产的价格,同时参考市场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类产品的价格作为定价依据。本次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情形,也未出现关联方利益转移的情形。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子公司拟租赁关联方浦江晶凯隆工贸有限公司位于浦江经济开发区一点红大道180号面积997.92平方米的仓库及办公场所,并拟与关联方浦江晶凯隆工贸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主要内容:合同期限为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租赁浦江晶凯隆工贸有限公司位于浦江经济开发区的仓库及办公场所,面积约
997.92平方米,租赁期限12个月,含税租金289656元,租金按季度支付。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情形,不存在重大风险。
(三)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财务产生重大影响。
七、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
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财务产生重大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目录1、《湖北戈碧迦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决议》;
2、《湖北戈碧迦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湖北戈碧迦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湖北戈碧迦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湖北戈碧迦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