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
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创数据”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云创数据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专项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24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万股新股(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新股),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1740万股(不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新股),发行价格20.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48000000.00元(不含超额配售权行使部分所募资金),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
用人民币27610377.35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20389622.65元。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1]第020030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大数据存储与智能处理产品开发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服务网络升级项目”(该募投项目于2023年4月变更后终止详情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披露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公告》)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由于募投项目实施需要一定周期,根据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前提下,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相关规定,公司拟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
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产品,实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0.8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
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产品,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拟投资的品种为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产品,拟投资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筛选和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相关产品,因此短
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
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投资产品及相关的损益情况等。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六、本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
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七、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云创数据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等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中信建投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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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签名:
王改林刘劭谦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