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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创数据: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北京证券交易所 10-29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835305证券简称:云创数据公告编号:2024-072

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修订后

第七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七条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一百0三条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第一百0三条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大会负责。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其中至少有一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董事长为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由董事选举产生。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公司应当在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在董事会中设立会,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在董事会中设立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等相关专门委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担任召集人。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根据最新《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三、备查文件

《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及会议全套文件。

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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