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5237证券简称:力佳科技公告编号:2024-075
力佳电源科技(湖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租赁事项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力佳电源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力佳”)
与卓礼有限公司签订《租约》即将到期,为满足香港力佳经营需要,香港力佳拟与卓礼有限公司续签《租约》,租赁其位于香港九龙官塘荣业街6号海滨工业大厦的两处房屋(建筑面积合计约3606尺)及1个货车车位,用于办公及仓储配送等用途,租赁期为三年,租赁物租金合计34000港币/月,预计租赁期内租金总额1224000港币。大厦管理费、水费、电费自缴。
(二)决策与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票;弃权0票。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票;弃权0票。
3、监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4年8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
0票;弃权0票。本议案涉及回避表决事项,关联监事梁志锦回避表决。
4、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卓礼有限公司
住所:B1k B-114th Floor Hoi Bun Industrial Building6 Wing Yip Street Kwun
Tong Kowloon
注册地址:B1k B-114th Floor Hoi Bun Industrial Building6 Wing Yip Street
Kwun Tong Kowloon
企业类型:香港注册的私人公司
成立日期:1989年7月25日
实际控制人:叶溢伦、梁志锦
注册资本:4000万港币
主营业务:贸易、投资
关联关系: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控制的企业
财务状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卓礼有限公司净资产为4868.43万港币,流动资产净值为2106.36万港币;2024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为702.47万港币,净利润为263.71万港币。(以上数据未经审计)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力佳电源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FLAT/RM A 13/F HOI BUN INDUSTRIAL BUILDING 6 WING
YIP STREET KWUN TONG企业类型:香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9月17日
实际控制人:王建、王启明
注册资本:300万港币
主营业务:贸易
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财务状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香港力佳总资产为6590.09万元,净资产为3969.29万元;2024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为6653.05万元,净利润为368.1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房屋、车位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3、交易标的所在地:香港九龙官塘荣业街6号海滨工业大厦
(二)关联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该交易标的权属归属于卓礼有限公司。该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和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是香港力佳与卓礼有限公司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自愿达成,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和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交易遵循公平、自愿原则,交易价格参照经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评估的应课差饷租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香港力佳拟与卓礼有限公司续签《租约》,租赁其位于香港九龙官塘荣业街
6号海滨工业大厦的两处房屋(建筑面积合计约3606尺)及1个货车车位,租
赁期为三年,租赁物租金合计34000港币/月,预计租赁期内租金总额1224000港币。大厦管理费、水费、电费自缴。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香港力佳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的正常需求,上述关联交易以经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评估的应课差饷租值为依据,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七、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为香港力佳开展正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本次关联交易履行了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程序,关联监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且已事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保荐机构对香港力佳向卓礼有限公司租赁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目录
(一)《力佳电源科技(湖北)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力佳电源科技(湖北)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力佳电源科技(湖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