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力佳电源科技(湖北)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力佳
电源科技(湖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佳科技”或“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对力佳科技调整公司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2022年10月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力佳电源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79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本次股票发行数量为1000.00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价格为
18.1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18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2568155.34元。截至2022年11月18日,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众环验字
(2022)0110078号《力佳电源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进行了审验。
二、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力佳电源科技(湖北)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2022年12月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告编号:2022-127)、2024年3月3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11)等,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
将投资于新一代高性能锂原电池产业化项目、研发中心项目,截至2024年12月
131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总累计投拟投入募集累计投入募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序号项目名称投资金入进度资金金额集资金金额用状态的时间额(%)新一代高性能
1锂原电池产业29609.3914828.7311273.5376.02%2025年6月30日
化项目
2研发中心项目5032.941428.09623.2443.64%2025年6月30日
合计34642.3316256.8211896.77--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账户名称银行名称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力佳科技338320100100005434308.58深圳侨香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力佳科技3383201001000055526.62深圳侨香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宜昌力佳338320100100007805843.88深圳侨香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宜昌力佳717902413110818569.41宜昌分行
合计--1728.48
注1: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持有的大额存单不含垫付利息余额为3000万元(其中三笔大额存单垫付利息共计147.41万元)。
注2:上述截至2024年12月31日数据尚未经审计。
三、本次拟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更加合理、审慎、有效的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拟根据发行的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调整前项目总调整后项目总调整前拟投入募调整后拟投入募序号项目名称
投资投资集资金金额集资金金额[注1]新一代高性能锂原
129609.3917880.8214828.7315298.92
电池产业化项目
2研发中心项目5032.941712.941428.091473.73
2调整前项目总调整后项目总调整前拟投入募调整后拟投入募
序号项目名称
投资投资集资金金额集资金金额[注1]
合计-34642.3319593.7616256.8216772.65
注1: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项目对应募集资金专户从设立至未来销户累计产生现金管理收益及账户利息收益减去银行手续费等支出后的净增加额,表中数据为按照2024年12月31日时点数据进行测算。
注2:力佳科技母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益减去银行手续费等支出后的净增加额将以往来款形式转账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宜昌力佳所开立的募投项目专户,转账结束后将注销力佳科技母公司募投项目专户。
四、本次拟调整募投项目“新一代高性能锂原电池产业化项目”投资总额及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概况、具体内容及原因
(一)调整投资总额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概况
公司募投项目“新一代高性能锂原电池产业化项目”,原计划项目总投资金额为29609.39万元,其中拟投入募集资金14828.73万元,现公司拟调减该项目的总投资金额,由29609.39万元调减至17880.82万元。拟调整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14828.73万元调增至15298.92万元(注:2025年1月1日起募集资金专户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益部分实际产生后计入)。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均保持不变。
(二)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具体内容
1、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情况
“新一代高性能锂原电池产业化项目”原计划总投资为29609.39万元,本次拟调整减少建设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设备购置安装费、软件购置安装
费以及铺底流动资金,调整前后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调整前总投资调整后总投资序号项目名称项目类别调减金额额额
1建筑工程费9453.232932.306520.93
2新一代高性能锂工程建设其它费用678.74271.96406.78
3原电池产业化项设备购置安装费15048.606592.418456.19
4目软件购置费630.00446.70183.30
5铺底流动资金3798.821485.192313.63
合计-29609.3911728.5717880.82
“新一代高性能锂原电池产业化项目”将新建专业化生产厂房,建设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先进工艺技术、智能化、数据化的高速产线,大幅提升现有锂锰扣
3式电池系列产能,满足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和公司业务扩张需要;同时新增锂锰扣式(宽温)电池、锂锰软包电池系列、锂锰柱式电池系列新产品的产业化配套设施,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结构,促进公司多领域的业务布局,提升公司的市场份额和竞争力。目前公司已完成正极楼、生产综合大楼建设,完成部分锂锰扣式电池生产线、锂锰扣式(宽温)电池生产线、锂锰软包电池生产线及其配套设备建设。
公司本次的建设投资拟调减部分主要包括调减新建房屋建筑面积、增加对原有厂房的改造。设备购置费拟调减部分主要是调整产品结构,调减了锂锰扣式电池、锂锰软包电池、锂锰柱式电池的扩产规模,适当增加锂锰扣式(宽温)电池产能。
2、产品生产规模变化情况
因调整各产品线扩产规模,项目调整前后达产产能前后对比情况如下:
调整前达产年产量调整后达产年产量序号产品名称(万只)(万只)
1传统锂锰扣式电池5000020000
2宽温型锂锰扣式电池20005000
3锂锰软包电池30001500
4锂锰柱式电池1000500
合计5600027000
3、调整投资后预计经济效益情况
调整后的项目完全达产后可实现年均销售收入27805.00万元(不含税),预计可实现年均净利润5107.68万元,达产期年均息税后投资净利率28.57%,内部收益率21.28%(税后),动态投资回收期8.73年(含建设期2.5年)。
(三)本次调整“新一代高性能锂原电池产业化项目”投资总额的原因
本次调减“新一代高性能锂原电池产业化项目”投资总额主要基于以下几方
面原因:
(1)力佳科技(含全资子公司)作为《宽温锂原电池》(国家标准计划号
20242918-T-607)国家标准牵头单位及多项锂原电池国标主要起草方,公司实施
战略升级,创新构建锂原电池生态生产体系,通过滚动式分步投资策略提升资本效能,加速产业智能化升级进程。该调整将有效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资源利用效率提升、抗风险能力提升的目标。
(2)近年来,力佳科技对常州子公司进行投资,建设锂锰扣式电池产线并
4形成一定规模化生产能力。基于此布局成果,原募投项目扩产规模可适度调减,
避免产能重复建设。
(3)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相关工作,按照募
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公司充分考虑市场的动态变化与需求等情况,将原定集中投入调整为分阶段动态投资,结合最新技术迭代趋势,优化产品结构组合,适当调减本次募投项目扩产规模。
五、本次拟调整募投项目“研发中心项目”投资总额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概况、具体内容及原因
(一)调整投资总额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概况
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原计划项目总投资金额为5032.94万元,其中拟投入募集资金1428.09万元,现公司拟调减该项目的总投资金额,由
5032.94万元调减至1712.94万元。拟调整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1428.09万元调整至1473.73万元(注:2025年1月1日起募集资金专户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益部分实际产生后计入)。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均保持不变。
(二)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具体内容
“研发中心项目”原计划总投资为5032.94万元,本次拟调整减少建设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设备购置安装费,调增软件购置费,调整前后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调整前总投资调整后总投资序号项目名称项目类别调减金额额额
1建筑工程费1144.00665.50478.50
2工程建设其它费用82.1482.140.00
研发中心项目
3设备购置安装费3685.802621.871063.93
4软件购置费121.00-49.51170.51
合计-5032.943320.001712.94
“研发中心项目”拟整合现有研发资源,通过新增独立研发场所、添置先进检测和试验仪器、引进高端技术人才,进一步加强锂原电池新产品和新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推进现有产品的工艺优化、提高产品的综合性能、提升新产品的开发效率,确保在未来激烈竞争条件下能满足持续性技术研发和快速推出新产品的需要,支撑公司业务稳步成长。
公司本次的建设投资拟调减部分主要包括调减新建研发楼,调整为利用现有
5建筑空间进行装修改造。减少研发设备的购置规模,适量增加专业软件的投入。
(三)本次调整“研发中心项目”投资总额的原因
本次调减“研发中心项目”投资总额主要基于以下几方面原因:
(1)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在有限的资金情况下,优先确保主营业务产能释放,确保“新一代高性能锂原电池产业化项目”的实施进度。
(2)为优化研发资源配置并提升资金使用效能,公司将通过与高校进行合作,利用高校资源进行研发测试与开发,在减少重资产投入的同时确保研发项目的有效推进。
六、本次拟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对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系公司基于实际
情况以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决策,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七、本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及相关意见
2025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本次调整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
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
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6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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