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5185证券简称:贝特瑞公告编号:2024-088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审议及表决情况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贺雪琴、黄友元和任建国3人系激励对象,涉及关联关系,回避表决。
二、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调整情况说明
(一)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概况公司于2021年4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订<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并于4月7日披露了《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更正后)》(公告编号:2021-052,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
对象授予2500.00万份股票期权,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40.00元/股,该激励计划已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1年6月17日,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的第一批授予登记工作,向305名
激励对象授予了2153.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40.00元/股。
2021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调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实施
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4853861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人民币现金3.00元。根据《激励计划》规定,需对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同意行权价格由40元/股调整为39.7元/股,期权数量不需要调整。
注:根据调整规则,上述权益分派后行权价格为 P=P0-V=40-0.3 元/股=39.70 元/股。
2021年10月29日,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的第二批授予登记工作,向83名
激励对象授予了330.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39.70元/股。
2022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了
2021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4853861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5股,每10股派现金3.50元,根据《激励计划》规定,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期权数量由2483.00万份调整为3724.50万份行权价格由39.70元/股调整为26.23元/股。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调整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注:根据《激励计划》调整规则,上述权益分派后期权数量为 Q=Q0×(1+n)=24830000
×(1+0.5)=37245000份;行权价格调整为 P=(P0-V)÷(1+n)=(39.7-0.35)÷(1+0.5)
=26.23元/股。
2023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调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了2022年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7365684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5股,每10股派3.5元人民币现金。根据《激励计划》规定,同意将本次期权数量由3724.50万份调整为5586.75万份,将行权价格由26.23元/股调整为17.25元/股。
注:根据《激励计划》调整规则,上述权益分派后期权数量调整为 Q=Q0×(1+n)=27046500×(1+0.5)=40569750 份;行权价格调整为 P=(P0-V)÷(1+n)=(26.23-0.35)÷(1+0.5)=17.25元/股。
(二)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调整方法
1、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方法
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
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 ×(1+n)其中:Q0 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
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Q 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2)配股
Q=Q0×P1×(1+n)/(P1+P2×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P1 为股权登记日当日收盘价;P2 为配
股价格;n 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Q 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3)缩股
Q=Q0×n其中:Q0 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 为缩股比例(即 1 股公司股票缩为 n股股票);Q 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2、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
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
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2)配股
P= P0×(P1+P2×n)/[P1×(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P1 为股权登记日当日收盘价;P2 为配股价格;n 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股份公司总股本的比例);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3)缩股
P=P0÷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 为缩股比例;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4)派息
P=P0-V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三)本次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实施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股
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1110715262股为基数,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4.00元人民币现金。由于公司存在库存股,权益分派参与分配的股本基数与总股本不一致,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每10股分红金额÷10)÷总股本=1110715262*(4÷10)÷1116675337=0.3978651元。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需对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行权价格由17.25元/股调整为16.85元/股,期权数量不需要调整。
注:根据调整规则,本次行权价格为 P=P0-V=17.25-0.3978651元/股=16.85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对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