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4770证券简称:艾能聚公告编号:2025-001
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再次披露)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苏伟纲持股5%以80000006.1476%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上股东前取得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股东计划减持计划减减持减持减持价格拟减持股拟减持
名称数量(股)持比例方式期间区间份来源原因苏伟不高于不高于集中自本依据减持北京证券自身资金
纲26000002%竞价公告时市场价交易所上需求或大披露格及交易市前取得宗交之日方式确定易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注: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上述计划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计划减持比例保持不变。
(一)拟在3个月内卖出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
√是□否公司已于2024年12月3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82);上述股东拟在本次公告
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卖出公司股份总数可
能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二)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三)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三、减持股份合规性说明
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和持股管理》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和持股管理》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本次减持的大宗交易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减持股东在实施减持计划期间,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五、备查文件目录
苏伟纲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