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4599证券简称:同力股份公告编号:2024-087
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公司依法依规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2021年1月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号)的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0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
用34198113.20元(不含发行费用的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2051886.79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5801886.80元。
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了
尚未支付的承销费用共计人民币33500000.00元后,将募集资金人民币
466500000.00元于2021年2月1日通过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公司在中
信银行陕西自贸试验区西安科技路支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
8111701012900610466。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2月1日全部到位,公司已按要
求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2月1日对公司本次向
1/3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XYZH/2021XAAA20011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最大限度保障投资者利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连同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陕西自贸试验区西安科技路支行、招商银行西安城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用途使用情况
8111701012900610466非公路自卸车及全路面矿用
中信银行陕西车制造基地建设项目(项目自贸试验区西8111701012500610919本次注销
完成)安科技路支行
8111701012700610465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完成)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129902099110703工程运输机械技术中心项目使用中城南支行
三、本次募集资金账户注销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中信银行陕西自贸试验区西安科技路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并于2024年12月25日对该募集资专项账户办理完成销户手续。
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陕西自贸试验区西安科技路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一)《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撤销单位银行账户/解约申请书》。
2/3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