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4599证券简称:同力股份公告编号:2024-079
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4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11月29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叶磊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全体监事和公司高管薛晓强、安杰、杨建耀、杨鹏。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出席董事6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一)审议通过《关于西安同力重工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行申请叁仟万元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西安同力重工有限公司乃公司全资子公司,基于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前期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行积极协商并达成初步合作意向,西安同力重工有限公司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额度为叁仟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如下:
(1)西安同力重工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行申请授信额
度金额为叁仟万元人民币(¥:30000000.00),申请授信期限一年;该授信额度可用于流动性支持(除同业融出类)类、担保承诺类。具体授信金额、期限、利率及相关权利义务关系以西安同力重工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行签订的授信合同为准;
(2)授权西安同力重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秦志强或其指定第三人在上述
授信额度内全权办理与本次授信事项有关的所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决定具体授信使用等。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内部控制规范建设的要求,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股票期权行权已经完成,公司注册总股本增加500万股,因此,需要对公司章程的相关部分进行修订。
详细内容见公司2024年12月5日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和《<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草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提振投资者信心,积极主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及银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及员工的积极性,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
详细内容见公司2024年12月5日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细内容见公司2024年12月5日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配合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与原则下,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
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决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
(4)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设立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及其相关手续;
(5)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
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等;
(6)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具体的回购时机、价格和数量,具体实施回购方案;
(7)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有关的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为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提振投资者信心,积极主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
司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及银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股票回购专项贷款1.05亿元,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授信股票回购专项贷款
1.05亿元,贷款期限一年,信用贷款。其他相关权利义务关系以公司与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订的授信合同为准;
2、授权法定代表人叶磊或其指定第三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全权办理与本次
授信事项有关的所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决定具体授信使用等。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1、《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