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4475证券简称:三友科技公告编号:2024-124
三门三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26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三门县亭旁镇工业园区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用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748815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75%。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298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成为监事不再
纳入激励对象范围,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348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11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487186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泮琦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拟对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
销将导致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的变动,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同时对公司高管的设置、聘任程序等进行调整,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就上述事项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4-11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488156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议案同意反对弃权序号名称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关于回购注销
(一)部分限制性股票229861100.00%00.00%00.00%方案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天元(杭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沈学让、毕波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规则》、《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一)《三门三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天元(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三门三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三门三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7日